对于死缓期间不是在外面执行,而且是监狱里面执行刑罚,一般过了两年之后就会被判为无期,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有立功的表现或者是积极的对当事人进行赔偿,这样就可以对犯罪人员进行减刑。
一、对于死缓期间是在外面吗?
对于死缓是不能在外面的;“死缓”期间在监狱,一般过两年改无期。
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有哪些?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综合上面所说的,死缓就是在判了死刑之后而缓期两年再进行执行,对于此行为在死缓的期间是在监狱里面度过的,对于在两年之后如果表现的良好那么就可以不用执行死刑而是可以直接被判无期徒刑,所以,不同的情形就会作不同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