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费起诉案开庭前准备一系列的证据以及起诉状,最常见的证据就是一些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比如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户口本等,是否存在抚养关系的证明,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一、扶养费起诉案开庭前准备什么?
扶养费起诉案开庭前准备: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二、提高抚养费的官司都需要准备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该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开庭审理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抚养关系在离婚的时候是非常重要的,主要还是因为当事人离婚存在孩子的话就是需要对于孩子的生活安排妥当,当然关于抚养费日后也是可以进行诉讼活动的,但是必须当事人一方自己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或者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