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诉案件当中的被告人实施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该犯罪行为的量刑不会低于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另外就是不适合采取监视居住这些方法,不然的话就有可能会发生一些其他的犯罪行为,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法院才有可能会批捕。
一、对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实施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
以上三个条件,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具备才能适用逮捕。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主要有哪些?
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于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自诉案件当中,是由人民法院直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批捕的。正式进入到庭审环节之后,其实自诉案件跟公诉案件的审理流程大体都是一样的,不过绝大多数的自诉案件,量刑都不会是特别的严重的,甚至也存在着撤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