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当中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基本上就是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这些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哺乳孩子或者已经怀孕,羁押期满以后案件还没有审理完毕的都可以取保候审。
一、自诉案件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可根据案件诉讼阶段向相应的办案单位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针对取保候审的条件,没有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区分开来,两者的适用条件都一样,不过在自诉案件当中,批捕的这个决定是直接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所以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话,很有可能前期法院就不会作出批捕的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