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我国删除了一部分不适宜的罪名,其中就包括了嫖宿幼女罪,但并不是说从此以后就不对嫖宿幼女的行为作出处理了,此时是按照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来处罚嫖宿幼女的行为。那现在我国关于嫖宿幼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嫖宿幼女罪如何处罚?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嫖宿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幼女发生性交或者从事其他性淫乱活动的行为。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犯罪是否要求明知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立法未明确规定,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应当知道的。
嫖宿幼女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强奸罪应该如何处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对于强奸罪我国法律规定的处罚判决如下: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司法实践中看,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面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
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毕竟现在对嫖宿幼女的行为是按照强奸罪进行处罚的。在情况严重的时候,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最高的情况下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当然要是造成了幼女人身的损害,还需要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