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政治法律2023-08-07 07:42:50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量刑处罚是: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认定是必须达到后果严重,未达到严重后果的,可以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谓的“珍贵文物”,无明确的司法解释,理解上应以“一”、“二”、“三”级文物为限。

二、本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和其职务要求的文物保护、管理职责,或者在履行职务中敷衍塞责,草率应付,不尽职责。其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馆藏珍贵文物不按《文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固定、专用的库房,设专人管理;库房设备和措施不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防震、防空气污染的要求;珍贵文物出库归库手续不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形同虚设;发现不安全因素,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发生火灾、文物失窃等案件不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文物局等等。具体表现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所谓损毁,即损坏和毁灭,既包括使珍贵文物部分破损,使其丧失部分价值,即造成原有价值的减少,例如,使能作为珍贵文物的手稿大面积污损,致其字迹难以辨认,又包括使珍贵文物完全毁灭,从而丧失其全部价值,如珍贵书画被烧毁,珍贵陶器、瓷器被砸碎等。所谓流失,是指被盗、遗失而下落不明或者流落至国外、境外。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本罪的认定是属于结果犯,必须达到了一定的后果,即符合立案标准的规定才构成犯罪。另外对于有关珍贵文物的认定上,也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界定,并且在清算造成的后果后进行处罚。

本文标签: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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