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法院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处无期徒刑,但如果造成的犯罪事实较轻的,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域,境外机构、组织,是指回归之前的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和外国的机构、组织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如外国的政府、军队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中国境内设置的机构、社团以及其他企事业组织,也包括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办事处,以及商社、新闻机构等。境外个人,是指居住在外国和回归之前的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人,以及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这里所说的居住,不论是否取得永久居住权或长期居住权,还是短期居住,都应视为居住。
窃取,是指使用秘密手段盗窃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资料或物品的行为。刺探,是指通过各种渠道、使用各种手段,非法探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用金钱、色情和其他物质利益等手段向掌握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人员获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资料或者物品的行为。非法提供,是指国家秘密持有者或知悉者非法出卖、交付、告知其他不应知悉该项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人的行为。
二、本罪与间谍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行为方式上。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而间谍罪的行为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如果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实施本罪的行为的,应按牵连犯的处理原则,择一重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不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则构成本罪。
对于犯罪分子为境外非法分子提供情报的量刑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特别是有关量刑的情况,还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