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儿童罪既遂量刑幅度是5年以上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刑法》规定,如果拐卖人口情节是属于一般的,按照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如果情节非常严重的,按照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一、拐骗儿童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中国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对拐卖人口罪规定了三种不同情节的法定刑:
(一)对拐卖人口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对拐卖人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对拐卖人口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在刑法第条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刑法》第262条规定,犯拐骗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拐骗儿童有虐待情节的;多次拐骗儿童的;引起儿童亲属忧虑成疾或者死亡的,均应依法从重惩罚。
二、拐骗儿童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拐骗儿童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比如,给儿童爱吃的食物、喜爱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带去玩耍等,骗取儿童的好感后将其拐走。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则往往是以献殷勤、假意帮助照看孩子、表示喜爱儿童等手段骗取信任后,寻找机会将儿童骗走或者将婴儿偷偷抱走。总之,使用各种手段拐骗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拐骗儿童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特征。
所谓拐骗儿童脱离家庭,是指使儿童脱离与父母或者其他亲属共同生活的处所。脱离监护人,则是指使儿童脱离依法对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负责监督和保护的人。根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与朋友。除上述法定监护人外,受儿童家长委托负责照管儿童的人,也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如果使儿童脱离具有这种身份的人的监护,同样是拐骗儿童脱离监护人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从实践看,拐骗儿童的大多是一些没有子女的人,想把拐来的儿童收养为自已的子女。这样的人主观上并不是想残害儿童,但是,他们这种极端损人利己的行为,使受骗儿童的心灵遭受严重创伤,给儿童的父母和其他亲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也给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带来威胁。因此,对于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不论其动机、目的如何,都不应忽视其社会危害性,必须给以应得的惩罚。
拐骗儿童这种行为侵害到整个家庭的家庭关系以及儿童的合法利益。一旦存在采取拐骗或者是其他的方式,使儿童脱离家庭照顾的,将会按照拐骗儿童罪来进行5年以下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