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冒充国家机关如何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根据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如何?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面5种寻衅滋事行为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有下面4种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