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换押证在人民检察院的话也是公安机关负责转押的,是公安机关负责把犯罪嫌疑人转押至人民检察院的看守所,换押证是由公安机关填写的,但换押证是随案移送的,意思就是公安机关需要把换押证一并递交给检察院。
一、移送审查起诉换押证在检察院谁负责转押?
换押证在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转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二)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
《提讯证》或者《提解证》每次办理一份,用完续办。
(三)依法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间有多久?
1、 一般审查起诉的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对犯罪嫌疑人的换押就发生在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然后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这个阶段,等将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并不需要把犯罪嫌疑人再转移到人民法院的看守所,移送审查起诉的换羁当然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