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一般来讲只有各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进行详细规定,而太原市关于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当然是由山西省作出的。接下来,就请大家跟随读法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此罪的细化规定吧。
一、太原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四个月至八个月刑期;
(3)毁损财物数额每增加2000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妨害公务造成交通堵塞、救险、追捕等紧急任务无法完成的严重后果的,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械妨害公务的;
(2)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二、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对象有哪些
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阻碍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某种活动的,或者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其执行的不是职务活动,或者其活动不是依法正在进行的职务范围的活动,均不构成本罪。
具体来说成为本罪侵害对象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已经着手执行职务、尚未结束之前;
2、必须是依法进行的、而不是超越职权范围的活动。
“执行职务”,既包括在国家机关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公务活动,也包括根据特定的命令在其他场所的公务活动。比如,公安人员,不论在何时何地抓捕正在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都是依法执行职务。但是,超越职权范围的活动,或者滥用职权侵犯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活动,受到他人阻止的,不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本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还包括人大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人大代表,是指依照我国宪法与选举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当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红十字会,是指一种国际性的志愿救济团体,主要是救护战时伤、病军人和平民,也救济其他灾害的受难者。
上述人员只有在其依法履行职务、职责时才能构成本罪。
希望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要在知道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已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但其侵犯的对象则比较特殊。读法小编为您整理本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