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集资者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不能。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相关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和损失将由自已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