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涉嫌构成强奸罪的话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侦办强奸案件的过程中,如果羁押期限已满,侦查工作还未结束的话,那需要变更成为取保候审措施。
一、强奸罪有可能取保候审吗?
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涉嫌强奸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涉嫌强奸罪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结合司法实践来看,强奸罪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案子几乎是没有的,但法律上没有规定过涉嫌构成强奸罪的话,绝对不能取保候审,所,以犯罪嫌疑人自己心里面要清楚,恶性刑事案件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