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政治法律2023-08-07 04:41:16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对于一些常见的罪名,大家都比较关注其量刑标准,对贪污罪也不例外。那么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或许很多热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以上就是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将贪污罪分为了四个量刑标准,每一个量刑标准都对应了相应的贪污数额。各位以后想要了解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先要知道贪污了多少数额,这样才能大致知道是在哪个范围内量刑。

本文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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