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怎么计算?

政治法律2023-08-07 04:23:35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怎么计算?

附加于死刑、无期徒刑时,不存在刑期起算问提,附加于有期徒刑其刑期有期徒刑或拘役被执行完毕之日起算,在执行期间被假释的,从假释之日起算;附加于管制刑的,与管制期刑同时执行并同时计算刑期此时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刑法41条)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剥夺政治权利刑期起算规定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

  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刑期的计算

  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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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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