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民族仇恨罪由哪些构成

政治法律2023-08-07 04:22:45

煽动民族仇恨罪由哪些构成

煽动民族仇恨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本罪所侵犯到的客体是民族平等,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煽动各民族之间相互仇恨,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的,目的就是为了激起民族仇恨。

一、煽动民族仇恨罪由哪些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国《宪法》第4条规定: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的行为。

煽动民族仇恨,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具有以下几种情形:

(1)动机十分卑劣的,如为了掩盖自己的违法、犯罪行径而煽动民族仇恨、歧视的;

(2)煽动手段恶劣的,如使用侮辱、造谣等方式的;

(3)多次进行煽动的;

(4)煽动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

(5)煽动群众人数较多,煽动性大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为目的。

二、煽动民族仇恨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煽动民族仇恨罪已经严重危害到了国家安全,这种犯罪行为实际上也带有鲜明的政治目的,在构成煽动民族仇恨罪的情况下,若情节特别严重,最多可能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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