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罚是怎样的

政治法律2023-08-07 04:19:16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罚是怎样的

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一般的招摇撞骗行为,本身就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达到了一定的程度,还会被认定为犯罪。而现实中,如果有冒充军人、警察来进行招摇撞骗的,此时情节更严重一些,自然作出的处罚也就是更重的。那其中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罚是怎样的呢?读法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罚是怎样的

1、招摇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处罚事由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后者的犯罪对象是除军事机关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此时的刑事处罚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不过要是实际的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这个时候将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读法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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