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拘留二十四小时后并不一定会释放,是否释放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而定,如果犯罪事实严重的,则可以拘留十天到十五天时间,如果犯罪事实轻微的,那么可能在24小时后释放。
一、看守所拘留二十四小时后会释放吗?
不一定会释放,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拘留期限,是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特定的人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期间。按拘留的性质,可划分为刑事拘留期限、司法拘留期限和行政拘留期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犯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况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应立即释放。
认为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日至4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3曰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二、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拘留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司法强制手段,对于拘留的当事人,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查取证,并判定其犯罪事实,特别是对于在审查后发现符合批捕条件的,还需要进行批捕处理,并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