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借贷合同有效,是直接源于合同法的规定。认定合同效力,通常是以成立生效为原则,以办理手续生效为例外。2、非法集资犯罪中民间借贷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集资诈骗是指当事人通过欺骗等手段非法筹集资金的一种犯罪行为。在实践中,许多人与集资行为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但在事后却得知借款人的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而被起诉,那借款人判集资诈骗借款合同有效吗?读法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款人判集资诈骗借款合同有效吗?
在非法集资犯罪中,民间借贷合同有效,担保合同也有效。
1、民间借贷合同有效,是直接源于合同法的规定。认定合同效力,通常是以成立生效为原则,以办理手续生效为例外。按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审批等手续生效,因此民间借贷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然,这里排除了合同无效的其他条件,以主体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为前提条件。
2、非法集资犯罪中民间借贷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对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做了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明确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合同只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同才因违法而无效。当事人一方构成刑事犯罪,并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因此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犯罪中民间借贷合同也是同样的道理,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规定合同无效。
二、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同时满足4个条件,会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第二,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第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 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
第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最大区别则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借款人向他人借款实行集资诈骗,无论该借款行为是否触犯刑法,借款合同应是有效的。但在实践中,集资诈骗会涉及到方方面面,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会一刀切地认为所有合同都是有效的,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