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批捕不抓捕

政治法律2023-08-07 03:24:28

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批捕不抓捕

批捕不抓捕的意思就是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不适合采取逮捕这种强制性措施,比如说犯罪嫌疑人是孕妇,犯罪嫌疑人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是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人。但如果是这些特殊情况的话,人民检察院在一开始就不会批捕的。

一、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批捕不抓捕?

批捕不抓捕的意思就是符合批捕条件,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不适合实施逮捕。《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不实施逮捕的情形是:

1、《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以下情形不予逮捕: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于逮捕:

(1)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是行为人自愿、合法,而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题中所陈述的批捕不抓捕的这种状况,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发生的,因为在不适合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也就不会作出批捕决定了,批捕不抓捕本来就是互相矛盾的。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每一个决定,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都有权利进行监督。

本文标签: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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