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审程序的提起。2、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1、全面审查原则2、上诉不加刑原则。3、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4、第二审程序的审理结果:1、维持原判2、改判3、发回重审。
一、刑事诉讼二审程序全部流程是怎样的
一、第二审程序的提起。二、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一)全面审查原则(二)上诉不加刑原则。三、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四、第二审程序的审理结果:(一)维持原判(二)改判(三)发回重审。
二审的审理分为开庭审理与不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1)开庭审理
1、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2、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3、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4、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杀人没有上诉,同案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
(2)不开庭审理
1、可以不开庭: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27天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需要发挥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2、第二审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阅卷,必要时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二、检察院派员出庭
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
三、开庭审理程序
1、宣读第一审判决书;
2、法庭调查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提出异议的事实、证据以及提交的新证据等进行;
3、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
4、被告人犯有数罪的案件,对其中事实清楚且无异议的犯罪,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
死刑案件的二审程序
1、讯问原审被告人,听取原审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2、必要时听取辩护人意见;
3、复核主要证据,必要时询问证人;
4、必要时补充收集证据;
5、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6、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共同犯罪案件的二审程序
1、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在传唤到庭;
2、同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未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要求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告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四、宣判
1、第二审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或裁定书。
第一审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5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法院,并在送达完毕后及时将送达回执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
2、委托宣判的,买第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向同级检察院送达第二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二审的审理结果分为三种。
1、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或者是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查清事实之后可以改判。
3、发回重审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审理有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综上所述,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那么是可以提出二审的,那么法院在受理了申请人的请求下进行审理,最终结果还是由案件的审理结果来决定,当然结果可能坚持原判,也有可能直接改判的,或者是发回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