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案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也是一个月,如果当前的这起销售假药案的情形比较复杂的话,人民检察院可以再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改变了管辖权,从改变之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过不过需要补充侦查的话,有可能还要一个月的时间进行补充侦查。
一、假药案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二、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如果假药案已经到了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不会超过一个月检察院就会提起公诉的。当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决定之后也会把所做的决定详细的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无非也就是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这三种决定。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也是为了保障刑事案件不发生人为上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