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2、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行为。
一、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有什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作废、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
2、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透支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并超过三月不归还。
(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要是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活动的并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那么就不能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在构成此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一般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而具体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有什么标准,这方面的内容读法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