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条件是嫌疑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能构成此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或者转嫁风险,客观方面实施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证券期货的管理及投资者的权益。
一、哪些条件会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1、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2、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的客体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实践中,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表现形式非常多,比如自买自卖期货合约,通过这种方法去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的,在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情况下,对嫌疑人最重的量刑标准是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