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绝提供恐怖主义犯罪证据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有拘役或者是管制,如果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恐怖主义犯罪的相关证据,在公安机关调查的过程中就应该主动作证,拒绝提供证据,情节严重的才能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提供恐怖主义犯罪证据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拒绝提供恐怖主义犯罪证据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国家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二、刑事案件的定罪证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涉嫌拒绝提供恐怖主义犯罪证据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对于证人来讲,如果证人担心遭受到恐怖组织的打击报复,所以才不敢提供证据的话,可以以匿名形式向公检法机关提供证据,而且公检法机关是有义务保障证人人身安全的,正常情况下无故拒绝提供犯罪证据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