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采用过错责任原则来判断公民的过失行为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是由于过失也属于过错行为,相比较与故意类型的过错,过失导致他人的权益受到的公民,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是比较轻的。
一、如何判断侵权责任法过失?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侵权责任判断过失侵权责任:
(1)有民事权益受侵害的事实。有民事权益受侵害的事实包括侵害的可能以及现实的侵害。包括人身权益遭受损害、财产损失、精神性损失。
(2)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加害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被侵权人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必须证明自己遭受的损害是由侵权人的行为造成,即侵权人行为与被侵权人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过错。过错是支配行为人从事加害行为的一种主观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指行为人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
二、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主要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6、堆放物侵权。
7、林木折断侵权。
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三、适用无过错原则的主要有: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
6、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7、单位用工。
8、个人家人用工。
9、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无过错责任。
不同类型的纠纷会适用不同的原则,来判断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若是使用的是无过错原则,多数情形下,即使公民或者是单位并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是也难逃支付赔偿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