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能让律师稍信的,但是只能向自己的家属写信,并且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批准,信中不能包含任何的与案件有关的言语,只能是犯罪嫌疑人对于自己的日常生活状况等的描述,否则负责拘留的行政机关以及相关人员就需要将信件拦下。
一、刑事拘留期间能让律师稍信吗?
可以,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以后,一般都是关押在看守所里面,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只有律师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给外面的家属写信。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直至被判刑后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之前,由看守所羁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对在押人员通信问题的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二、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规定:
1、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2、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对于需要进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由看守所进行看押,由公安机关进行逮捕,但是公安机关所执行的逮捕拘留的决定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上级公安机关做出,但是对于应当进行刑事拘留,而由于犯罪嫌疑人身体等的限制或者是达到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