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标准是,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恶性刑事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14周岁的未成年人视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一、刑事责任能力的分界线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 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未成年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分案处理原则。
3、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原则。
4、及时简易原则。
5、和缓原则。
6、全面调查原则。
其实国家已经下调了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对未成年人来讲,并不是年满16周岁才有承担刑事责任,另外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以外,精神病人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情况下造成危害结果的,也不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