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立案要求有哪些

政治法律2023-08-07 01:24:37

自诉案件的立案要求有哪些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立面,我国诉讼分为公共行政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和民事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两种情况。自诉案的特点是告知受理,而且是民事纠纷官司居多。

向法院提起诉讼分为两种常见方式,公诉和自诉。公诉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就某件事针对某个客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自诉案件多见于民事社会成员针对社会成员的诉讼。具体举例证明公诉与自诉的区别分别是,公诉案包括警察抓捕嫌疑人后,将证据证言一系列证据递交检察院,经由检察院检察官的受理审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的宣判定罪;而自诉案多见于双方当事人存在经济纠纷、矛盾纠纷导致无法解决时通过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得到主张维权。已经了解自诉案和公诉案的区别后,我们就继续了解自诉案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首先先来了解自诉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上文提到自诉案的特点,告知审理。那就明确了我们要先具备告知审理的必备条件,举证来提出我们起诉其他当事人的具体依据以及诉求。具体依据包括自诉案起因、经过和已经产生纠纷后的结果以及这一系列过程中的证据收集。

即使是自诉案也会有牵扯刑事犯罪的情况,就是刑事自诉案。一般来说刑事自诉案的危害性比较小,具体举例包括虐待家庭成员、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或者诽谤别人的罪行。这些都是刑事自诉案受理的范围。无论是刑事自诉案还是普通的诉讼案,都要符合相关的立案标准,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必须是符合自诉条件的当事人提出诉讼,受害者本人或代理人(间接关系不可以提起诉讼,但可以委托其代为处理代办,以受害人名义提起诉讼)

2、被告人以及诉求明确并且具有直接厉害关系

3、符合自诉案件受理范围的

4、有证据

5、诉讼法院有管辖权的

符合以上几点的要求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了,简而言之就是诉讼人必须是与被诉人有直接厉害关系、并且被诉人违反了相关法律,诉讼方有明确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侵害的,主张维权诉讼的法院必须具有管辖权。

如果诉讼双方都是港澳台等特殊行政区的居民,也在犯罪当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时告知办案人员,并且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或者证人。法院在对刑事自诉案进行审理时发现被诉人确有犯罪事实应该依法将其立案。犯罪情节轻微或者并不符合立案标准的,驳回诉讼后将结果告知诉讼人。

刑事自诉案包括范围有三种,具体如下:

1、告知受理的犯罪案件(重婚、诽谤)

2、诉讼人有证据证明轻微犯罪的

3、达不到法定刑事罪量刑标准,从而导致国家相关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子,由有证据证明损害行为的诉讼人提起自诉。

刑事自诉案介于刑事公诉与民事诉讼之间,情节要轻于刑事公诉案或者说是达不到刑事公诉案立案标准,而又比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就是刑事自诉案。

本文标签: 刑事诉讼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