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方式不同:役一般是在看守所执行;缓刑暂不执行收监。2、定义不同: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3、拘役和缓刑性质不一样。4、适用对象不同。
一、判处拘役和判处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一)执行方式不同:
拘役一般是在看守所执行;缓刑暂不执行收监。
(二)定义不同: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三)拘役和缓刑性质不一样。
拘役是在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期限不超过一年,而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考察,假如表现良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拘役也是一种刑罚,只不过是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的处罚,也会留有案底的。
拘役不是最轻的处罚,管制比拘役还要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四)适用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对象: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缓刑适用对象: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拘役和缓刑是一起判的吗
拘役适用缓刑条款。只要符合缓刑条件即可。具体适用情形由司法机关决定。
《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因此,法院是在拘役和缓刑是一起判的。
拘役是刑罚,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应该是不能准确的来比较,通常来说被判拘役的会轻一些。被判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不过判处缓刑也是刑事处罚,以后档案中就会有前科记录,孩子以后在入党、征兵、考公务员等涉及政 审环节的时候都会产生一定影响,虽然不会因此就一定会被拒绝或者淘汰,但是确实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