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倒卖武器装备罪规定的量刑起点就是3年以上到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过,犯嫌疑人把国家重要的武器装备卖给境外组织的,或者多次倒卖武器装备的,倒卖武器装备严重影响了部队的重要任务的,嫌疑人是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
一、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是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等等。
二、涉嫌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5)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
(6)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7)要求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8)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可以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到场;
(9)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 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1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
综上所述,倒卖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性质是非常恶劣的,现役军人都知道,国家不计划使用的武器装备也不允许非法倒卖出去,只要有倒卖武器装备的行为,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