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与索贿的区别是:侵犯对象不同、行为表现不同、主体不同等,对于敲诈勒索罪侵犯的一般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对于索贿行为侵犯的是国家机关职务行为,另外造成的犯罪事实表现也是不同的。
一、敲诈勒索罪与索贿的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其他权利;索贿行为作为受贿罪的一种,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2) 犯罪的行为表现方面不同。敲诈勒索罪主要是以暴力加害被害人及其亲属、揭发他人的隐私或者不正当行为危害他人的名誉、地位、前途及其毁坏他人的财产、破坏生产或营业等相威胁或要挟,强行索要公私财物,具有明显、公开、强力的特征;索贿则主要是在进行公务的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一般是利用对方有求于自己之机主动索要财物,并不使用强行索取的手段,尽管有时也可能刁难、要挟,但索取手段较隐蔽,方法较婉转。
(3)犯罪主体不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索贿行为作为受贿罪的形式之一,其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二、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分,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4、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具体认定标准,涉及到相关违法事实的处理和认定上,应当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