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规定的判刑标准包括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还有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不同的刑罚,根据犯罪嫌疑人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次数,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目的及给国家机关造成的影响,若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10年不等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
一、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量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对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量刑时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若不能提供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的详细案情,量刑标准只能提供大概的参考范围,也不是所有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犯罪嫌疑人都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最轻的刑事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才可能单处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