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关押未成年人的地点一般都在监狱或者看守所中,我国法律上虽然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可以免予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但涉及到具体的判决下,如果符合司法判决的条件的,需要根据法律依据进行判决并集中关押。
一、集中关押未成年人的地点在哪里?
在看守所或者监狱,未成年人在看守所最多呆多久,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法律规定,理论上,经全国人大批准,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我国目前以来,尚无先例。因此,下面仅以最常见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为例讲述,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一般14天,最长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89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17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集中关押显然是属于我国司法审理和司法判决过程中的一种手段,主要的目的在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关押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司法程序,具体的情况应当结合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