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新标准是贪污类型的犯罪行为必须要达到5000元以上,才能够对此进行立案处理,如果是受贿案件依然是5000元,但是如果不满5000元存在强行索要财物或者故意刁难造成恶劣影响的,也可以立案处理。
一、职务犯罪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 强行索取财物的;
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7、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8、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9、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二、新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新规定是什么?
修改后的刑法加大了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如增加规定对重大特大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可采取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的这项修改具体为,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同时,修改后的刑法还修改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删去对贪污受贿犯罪规定的具体数额。
在原刑法中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是按照“1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不满5000元” 等几类贪污数额进行定罪处罚。此次修法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实践中规定数额虽然明确具体,但此类犯罪情节差别很大,情况复杂,单纯考虑数额,难以全面反映具体个罪的社会危害性等。
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职务犯罪案件当中包括有贪污贿赂类型的案件,当然不同类型的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挪用公款罪需要达到1万元至3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处理,贪污贿赂案件是5000元以上即可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