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属于刑事案件当中的自诉案件,那么允许受害人自己去起诉。其余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应满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检察院通过取证调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调查清楚,那么应该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本文读法的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是谁告谁程序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
刑事诉讼法是谁告谁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起诉应该向谁提起
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一规定包含以下内容: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时候,应当依法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不允许越级起诉。
如果人民检察院受理不属于同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分别情况报送相应的上级或者移送相应的下级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例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报送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后,由它向其同级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反之,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移送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刑事案件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因此,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是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证据确实与充分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证据确实必须以证据充分为条件,如果证据不充分,证据确实也无法达到;反之,如果证据不确实,而证据再充分,也不能证明案件真实。因此,证据确实、充分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
(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三)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
读法的小编就先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刑事诉讼一般是由被害人以及家属人员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必须在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基础上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