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刑事案件批捕以后的三个月之内才会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的移送并不是几天之内就能完成的,原则上公安机关不超过三个月就并不违法。因为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只要已经批捕就必须要在短时间之内完成案件的移送,批捕之后还有漫长的侦查工作。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几天案件移送检察院?
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会移送到检察院,(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1、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二、批捕后的程序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三、审查起诉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168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批捕后几天就能完成移送的案件只能说明案情特别的简单,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之前几乎就已经完成了绝大多数的侦查工作,正式逮捕之后再相应的做一些补充工作即可。可是,批捕后一直关押了一年多之久都未移送的刑事案件也不是没有,所以这个问题还是要因案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