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要件有客体条件是侵犯公共安全,在客观要件方面,主要是表现为确实相关的人员实施了破坏电力设备的具体的行为,而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主体是一般的主体。
一、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要件有哪些?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所破坏电力设备谓电力设备,是指用于发电、供电、输电、变电的各种设备,包括火力发电厂的热力设备,如锅炉、汽轮机、燃气机等;(1)发电厂的水轮机和水力建筑物,如水坝、闸门、水渠、隧道、调压井、蓄电池、压力水管等;供电系统的供电设备,如发电机包括励磁系统、调相机、变波机、变压器、高压线路、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抓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附属设施;(2)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附属设施;(3)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断路器、刀闸、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附属设施。
还应指出,上述电力设备还必须正在使用中,如果没有使用,如正在制造、运输、安装、架设或尚在库存中,以及虽使用中的电力设备,行为人对其进行破坏也就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客观要件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的行为。在实际生活中,这种破坏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现为作为,如采用爆炸、放火的方法破坏电力设备,在电力设备中掺放杂物,毁坏电力设备的重要部件或者偷割、偷拆电力设备等。在少数情况下,行为人也可能表现为不作为。如对电力设备负有维修保护职责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检修电力设备期间,发现重要部件异常或出现故障,有毁坏电力设备的危险,却故意置之不理,放任危险的发生,其客观行为方式就是不作设备的自然人均可成为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至于犯罪的动机,亦可多种多样,不论是为泄愤报复,还是为嫁祸他人,或出于贪财图利及其他动机,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认定是怎么样进行的?
(一)本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等的区别
破坏电力设备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等的区别构成本罪的破坏行为除一般破坏割断的电缆线段外,亦可以使用放火、爆炸等方式进行。此时,由于本罪属特别法条,根据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规则,应当以本罪治罪,而不适用放火罪、爆炸罪等定罪量刑。
(二)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么共安全的,应当以本罪论处。如果不能危及公共安全,则应以盗窃罪论处。
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人主观上是故意的,从事破坏电力设备行为,将构成犯罪行为,比如说割断电线电缆,或者是采取放火爆炸的方式来损坏电力设备,需要按照刑法当中的破坏电力设备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