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只要有向他人传播在三百到六百次以上;以及还有造成社会的情节是属于比较恶劣的;那么就可以立案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构成犯罪者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传播淫秽物品是会危害公民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对于青少年的身心会受到重大的伤害,只要所传播的数量造成的后果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标准,那么就可以立案处罚,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会针对于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