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量刑标准是犯此罪判有期徒刑3年以下,拘役或是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如变造机关证件用于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破坏国家形象等,将判处3到10年的有期徒刑,判刑的同时还要处以罚款。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量刑标准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所谓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制作的,用以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书面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函电等。某些以负责人名义代表单位签发的文件,也属于公文。公文的文字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书写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所谓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如结婚证、工作证、学生证、护照、户口迁移证、营业执照、驾驶证等。对于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因本法或本条另有规定,不以本罪论处。所谓印章,是指国家机关刻制的以文字与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他们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符号和标记,公文在加盖公章后始能生效。用于国家机关事务的私人印鉴、图章也应视为本款所称印章。
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是指非法变造结婚证、护照、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国家机关颁发的证件的行为,危害国家正常管理秩序,对于犯此罪刑法规定量刑标准是根据情节性质严重程度,轻则判有期徒刑3年以下,重则判3到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