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恐怖组织罪的量刑规定一般是3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对于积极参加者的量刑标准,其他参与恐怖组织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若没有实施什么重大违法行为,可能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这样的附加刑,最重的判刑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一、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嫌疑人是否有上诉权?
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嫌疑人有上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三、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嫌疑人有哪些辩护权?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对恐怖组织的相关犯罪嫌疑人量刑的时候,对参加者和组织者的判刑标准肯定不一样,如果当事人参加恐怖组织,并不是恐怖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量刑的标准一般不超过10年有期徒刑,但有其他犯罪行为的要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