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且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并处罚金,不过,此罪最轻的刑事处罚标准是单处罚金,所以量刑的时候,应该根据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给市场秩序造成的影响来确定。
一、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严重后果,主要是指给国家、公司、股东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的;造成市场秩序甚至社会严重混乱的;等等。
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属于过失犯罪,工作人员是在审查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才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文件,正因是过失犯罪,所以,法律规定的刑事处罚标准也不是特别的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