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怎么构成的?

政治法律2023-08-06 21:51:31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怎么构成的?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上侵犯了国家对于珍贵动物的管理和相关规定、客观上表现为犯罪分子走私稀有动物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公民、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的行为。

(一)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所谓珍贵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其不仅包括具有重要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经济价值以及对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的珍贵野生动物,亦包括品种数量稀少、濒危绝迹的濒危野生动物。既可以是我国特产的,亦可以是虽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已在世界上列为珍稀濒危种类的动物。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动物分为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

(二)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行为大体一致,具体可参见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有关介绍。

(三)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及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四)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不知道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或虽知道为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但却不知道为国家禁止进出口,即使有走私的客观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至于其目的,既可以是为了非法牟利,也可以是其他目的,但这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国家对于稀有珍贵动物是持保护态度的,特别是对于国家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是严禁走私处理的,相关情况的是属于严重侵犯了国家有关权益的行为,是需要基于实际的涉案情节和恶劣程度来进行判决处理的, 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认定。

本文标签: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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