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批捕了是可以不起诉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职务侵占罪批捕了能不上诉吗?
逮捕与人民检察院起诉没有必要的关系,人民检察院要不起诉,是需要满足不起诉的条件的。
二、在哪些情况下不起诉嫌疑人
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什么情况下法院驳回起诉?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证据不充分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其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本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要是嫌疑人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话,那么就可以不起诉。当然,就自诉案件来看要是自诉人不清楚这些情况而提起了诉讼的,那么人民法院也是可以驳回起诉的或者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了错就需要接受法律的惩罚,但对于一些案件犯罪情节不是很大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是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任何案件都是有适用于它的法律条款,其目的都是为了让犯罪人员得到相应的处罚,只要犯了错积极的认错就可以得到法律的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