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专项经费后还上怎么定罪

政治法律2023-08-06 21:22:15

挪用专项经费后还上怎么定罪

1、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2、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

1、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

2、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

3、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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