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一个月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一个月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