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处罚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一是正当防卫超过限度也就是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根据防卫的具体情节决定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二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对杀人、抢劫、强奸等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采取的正当防卫致人死亡的,不需要受到处罚。
一、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正当防卫分为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在一般正当防卫的情形下,因为正当防卫而杀人,构成防卫过当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般会减轻或是免除处罚,具体还要视案件的情况而定。而特殊正当防卫的情形,由于不构成防卫过当,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防卫过当的情节
防卫过当之所以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从主观上看,防卫人具有保护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防卫动机,虽然对于过当行为所造成的重大的危害具有罪过,但和一般犯罪相比,其主观恶性要小得多。从客观上看,在防卫过当的全部损害结果中,由于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所以这种损害结果实际上可以分解为两部分:一是应有的损害,二是不应有的损害。防卫过当只对其不应有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对全部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对防卫过当如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我们认为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考虑以下情节:
1、过当程度。过当程度的大小体现了社会危害性程度,因而影响到防卫过当的量刑。
2、防卫动机。在过当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其防卫行为是出于何种动机,例如是为保护公共利益,还是保护本人利益,显然影响对防卫过当的量刑。
3、权益性质。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权益的性质,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该加以考虑。
4、社会舆论。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还要考虑社会影响,即不挫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又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
因此,对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情况,即使承担刑事处罚,也会降低甚至免除处罚。正当防卫是由行为人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而做出的反抗行为,即使行为人存在防卫过当的行为,不论从情理还是法理角度都应当承担较少或者免除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