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对首要分子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罪行极其重大可以直接判处无期徒刑,对积极参加者的量刑幅度是3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的参加者,根据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中的具体违法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
一、一般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 【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颠覆国家政权罪属行为犯,本罪的构成,不要求有颠覆政府的实际危害结果,行为人只要进行了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是否得逞,不影响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成立,只要查明犯罪分子以颠覆政府为目的而进行了秘密谋划活动,就足以构成本罪。
二、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吗?
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嫌疑人可以从轻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般情况下,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不会只有一位,只要参与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人都会被判刑,但是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中,肯定有组织者,策划者,有积极参加者,也有一般参加者,量刑的时候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