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需要的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侵犯民族平等,而在客观要求方面表现为歧视少数民族,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在主体方面是一般的主体,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国《宪法》第4条规定: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的行为。民族平等是《宪法》平等原则在民族政策方面的体现,有两个层次上的含义:一是各民族权利平等,即各个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这是较浅层次上的民族平等;二是各民族间事实上的平等,即各个民族在经济、文化等发展水平上的一致,这是深层次的民族平等。现阶段,各个民族平等即是第一层次上的,具体指各个民族在我国都是祖国统一大家庭中的一员,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具他合法权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所侵犯的民族平等权利也就是这个意义上的平等权利。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煽动,是指以语言、文字等形式公然宣传。所谓民族仇恨,是指基于民族、肤色、世俗的原因而产生的强烈憎恨。所谓民族歧视,是指基于民族、肤色、世俗的理由而对人们进行区别、排斥、限制,意图损害其他民族平等地位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本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有:散发、公开陈列、张贴、放映或以其他方式使他人获得文书,鼓吹暴力或民族仇恨的行为。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具有以下几种情形:
(1)动机十分卑劣的,如为了掩盖自己的违法、犯罪行径而煽动民族仇恨、歧视的;
(2)煽动手段恶劣的,如使用侮辱、造谣等方式的;
(3)多次进行煽动的;
(4)煽动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
(5)煽动群众人数较多,煽动性大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代的中国是多民族的国家,所以各个民族之间应当相互的尊重,而且各民族之间也是平等的,如果有违法犯罪人员刻意的煽动民族仇恨,并且存在民族歧视的行为,将构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对此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