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执行判决失职罪是以《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标准立案的,比如说如果导致了当事人死亡或者是近亲属自杀的非常严重的情节的,那么就应当对此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定罪量刑,当然如果导致个人的财产损失达到15万元以上的,也需要处罚。
一、刑法中执行判决失职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执行判决失职罪的一审期限一般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在当代的社会,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是需要得到执行的,当然前提也必须是生效的判决,如果在执行相关的判决过程当中存在失职行为的话,那么应当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对此判处一定的有期徒刑。